第一次放下了我的工作, 在倫敦朋友的朋友家待了兩個月, 住在鄉郊, 感覺是回到小時候住的地方, 很靜, 滿有草的氣息。
每天早上, 當露水還沒有蒸發掉的時候, 我便出門到小鎮散步去。日子久了, 間或遇到一位挾著香煙的女郎, 彼此打過招呼便各走各的, 很有一種熟稔的感覺。假日的早晨, 又會有位帶著二個孩子的男士在溜達。
在香港有好長的一段日子都是一天二份三份的工作著, 身體終於承受不住, 累了, 塌了, 這一次在倫敦朋友的朋友家住, 彷彿是休養一般, 足足有差不多一個月的時間不是吃就是睡, 連我朋友都忍不住大吪一聲: 「我就不相信你真是病的如此不堪! 」我自己都不相信呀!
然後, 我一天天的把身體調整好, 最好的藥, 還是適當的休息, 再有就是好好的吃, 包括那美味的三文魚三文治, 新鮮的蕃茄汁, 橙汁, 再有就是自己做的蔬菜湯, 排骨湯。
那時候, 我還不懂任何的名牌衣服, 名牌鞋履和名牌皮衣皮袋, 也不太懂自己去發掘當地的歷史文物, 但是, 我更加欣賞的是, 那一種生活上的和平寧靜, 或者, 是因為, 我們都不過是過客, 都沒有想過就此扎根, 也沒有真真實實的在那裡工作過吧?
倫敦, 留給我最大的印象是可以與四個朋友對坐著的, 黑色的, 滿有氣派的的士。還有那紅色雙層的, 缺了一角的紅色大巴士, 遺憾是我到底還沒有上過頂層去。更大的遺憾是上次旅行經過倫敦, 竟然又錯過了參觀大英博物館的機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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