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2月4日星期四

緣起緣滅

有時人的相遇,相知,是得需要一點點的機緣巧合的。所以人要懂得抓著,接納著,珍惜著。當消失了,一切又彷彿了無痕跡,無處尋覓。

早年經常獨自去旅行,有時自個兒,有時有伴,有時沒伴,習慣了別人訝異的目光,便玩得輕鬆愉快。反正不玩白不玩,我玩我的,你玩你的,高興了便找個喜歡的人談笑,不高興了,自己放逐自己一會兒,誰也不必向誰交待,太自由了!

千金難買一自由!這是我最近跟媽媽說的。為什麼不?她都八十一歲了,帶大了我們,帶了二妹妹的兒子七年,又與弟弟一家住了十二年,看著兩個小孫子已經快要唸中學了,何必再為他們煩心?

弟弟仙遊,母親的心中是難以想像的悲痛,可是,看著他受病苦苦折磨了二年,最後的日子是大家都不想見面的了。要走的,終是要走的,人生在世,總有未完的事要做,但是,對一個已經八十一歲的人來說,應該都是要放下一切包袱的時候了。

那年在美國休斯頓的街上,遇到一個非常快樂的越南女子,談話之中,知道她才來不過一年,英文不算很好,又沒有駕駛汽車的執照,卻已經在休斯頓建立她的生活圈子,四處去當義工。她兒子找不著媽,常常慌得不得了。

『我終於有個媽了!』她來了美國,兒子高興得常常對朋友們說。骨肉的離散,永遠是一種折磨。

『以前在越南,我曾在美資機構工作。』所以她來了美國並不怕陌生。

『兒子早早已來了美國讀書工作。』已經完全融入社會了。

說起當年丈夫逝世了,不是不悲痛的,卻讓她有一種解脫的感覺:『我終於自由了。』人生的禍福際遇,都是各有前因的。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