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到報紙,有45歲患精神病的女人從新世紀商場跳下來了,死前倒吃飽了.....。
前些時候在觀塘民政事務處工作的時候,有市民拿了遺書,器官捐贈咭讓我看,說要尋死......說香港政府沒有一個部門可以幫助他解決財困的問題......。
他走了之後,我一而再的向同事詢問:到底人是否會真的走投無路,真的非死不可?
答案不是沒有的,只是我們都不方便教他:『橫豎都是準備了要死的,在真的非死之前,可以拚死賴債,或者經過一些時間,可以有轉機的呀。』
說到底,人是求生,不是求死的。
『我弟弟生了病,坐在病床上,不能吃喝,不能下床,半年了,真的讓他妻子和醫生決定讓他回天家了,他還不肯閉目呢。』我連這個都告訴他,是要讓他明白,生命是如此的寶貴:『我是不認識你的,但是,我仍然如此珍惜你的生命,花了三次,每次超過一個小時來開解你,輔導你,為你作出最明白的指引,你為何仍然不明白我的心意?』
回家之後,我跟媽媽說:『他最好不要在死後把器官捐贈給別人,他這麼笨,省得害人。』
同事後來跟我說:『他也不過是想找個人聆聽和傾訴而已。』
那倒好,我並不真想他就此便輕生,白白浪費了他爸爸媽媽養育之恩,也讓他口中說的不肖兒子們終身遺憾。
人,至要緊的仍然是,剛敬自強,不屈不撓。生命,總是可貴的。
幸好我昨天沒有在那一個商場吃早餐,看書,我並不看多看這種無謂的輕生。
想想多少人想留著寶貴的生命都不容易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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