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0月12日星期一

九歲的知慧

一時找不著適合的筆, 我向小孩說:「借我這筆好嗎?」

「送你好了, 反正是我的。」滿不在乎的說。感謝小孩的大方, 所以說呀, 人的感情世界是互動的, 放出去的東西, 是有收回的時候。

帶他去玩扭蛋機, 機壞器了, 給吃掉了五塊錢, 我盤算著怎麼向老板討回。

「算啦, 她大概要賴皮了, 我回家還給你吧。」「那又不必。」姑媽是心痛損失, 又怎麼捨得跟小澤鋒計較?

小孩誠實, 反襯得商人的重利而有欺侮之嫌了。

另外一次, 扭出出來的玩具缺了一塊, 老板原本打算下一次才還他的, 終於在同日攪定了事件, 賠他一個新的。小人兒說:「我怎麼知道她下次會否記得我而還我?而且我也不知道下星期我是否夠乖巧而讓你帶我來玩啊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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