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2月26日星期日

My mom's wearing my shoes!

看見朋友母女兩人都買了,穿了同一類型的毛毛暖靴子,好潮呀! 反正價錢又不貴,自己都買一雙來東施效顰吧。

試穿完畢, 都還沒有付錢, 已經想到可以與媽媽一起共穿一雙鞋子玩樂了

回家之後,乾脆放在媽媽床邊當聖誕禮物。

第二天忙著獻寶,等媽媽真穿上了。兩個人都笑得攏不上嘴。

「是不是小孩子穿的?」

「已經是女裝款式最大號碼的了。」

因為靴子的邊邊飾著兩個毛毛球呀。

「才不是呢,挺可愛的,再不然,你把它們剪掉都可以。」

反正又不貴價品,女人都喜歡改造物件,改造身邊的每一個人。

喏,才五十塊錢人民幣,就穿了它挨過這一個聖誕和新年都值了。

我告訴她是便宜貨,不必過份可惜,好讓她安心穿了用了才好。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