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己辦過的事情總是記的牢牢的。
中學畢業之後,很少跟同學們聯絡,但就是那一次,我看上了花店中的一盤小小文竹。
「就送給他,當作謝師,留個紀念吧。」
知道他平常都有與班上其中一位同學有來往,而且她家開的店子也在老師住的附近,就巴巴的拿到她面前:「勞煩你代轉一下。」也沒有想到冒昧不冒昧,就此別過。
之後也沒有收到任何回音,反正也沒有想過要接受什麼詭謝的。
中學時代,因為有老師在班上當眾表揚,我也很出過一些風頭。
「這個人,將來是要成為一位作家的。」
我從來沒有告訴過同學的是:好幾次,我寫的文章在當年的華僑日報和兒童週刊都拿過稿費。
其後有一次參加一個全級的作文比賽,沒有得著任何名次。
「還說什麼是中文最好的一位哪。」有位男同學看著壁報板上的得獎作品說。
站在他後面的我羞得想找個地洞攢下去才好。
從此以後,我只敢努力當一位稱職的好讀者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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