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2月2日星期二

為難

曾經看過翁靜晶小姐的一篇散文,說的是她當年在考法律試卷時的事情:

可能因為她是名人,曾經當過明星藝員之類的職業,讓某些人有一種不以為然的感覺。

那一次,考官對她有所為難,結果她哭著完成了試題。而當她順利以優異的成績通過了考試,從那人手上接過成績單的時候,對方那一臉的愧疚,才是對看不起她的人最大的懲罰。

而當成功了,我們又必須要謹記:『大人不記小人過』的規條,對虧待過自己的人不當一回事。懂得原諒別人,才能獲致更大的成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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