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1月2日星期日

對不起! Sorry!

其實喜歡與不喜歡一個人, 是沒有特定理由的! 金錢, 樣貌, 才能, 外型, 性格, 階級, 學識, 談吐, 經歷, 夢想, 甚至只係一刻既感動, 都可以是理由! 亦都可以毫無理由, 講感覺!

而且, 情人好, 兩公婆好, 總有山高水低, 難道你無工作做他會不照顧你; 又或他有病你會撇下他不理嗎!? 既然選擇了他或她, 應該是不懼艱辛, 互相扶持啦! 所以, 連第一關 --- 對對方, 對自己, 有信心有承擔 --- 都做唔到, 又怎能相依相守以度餘生呢!

走得快好世界雖然不是一個對感情認真的人所應該採取的感度, 一個常常想著要放棄, 要搶先向對方單方面提出分手的人, 又怎會是在人生旅途上一個可以信任及依靠的良伴?

成熟與幼稚難以界定, 因為過分講求深度會曲高和寡, 但是, 人生在世, 膚淺愚昧的人也太多了!

對不起, 我沒有能力照顧人了, 我走了!這不是一個對感情認真的成年人可以隨便說得出來的話, 所謂自作孽, 不可活!

成年人對事物多採懷疑的態度, 但如任何事都投不信任票, 亦不是一個有能力的人會做的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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